1、项目名称: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3054223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包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法人;
2)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生产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
4)生产商投标,企业自身具备《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为必要条件,自身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或与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承运意向协议或合同且有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供承运车辆、人员。具备以上必要条件则视为满足投标资质。
5) 经营商投标:企业自身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与产能满足要求的、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或合同为必要条件,自身具备危化品运 输许可或与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承运意向协议或合同,并提供承运车辆、人员。具备以上必要条件则视为满足投标资质。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包,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明产能的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 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安庆天域花园酒店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贤胜
电 话:136356695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 政 编 码:400020
联 系 人:陈 珂
电 话:023-67126908-8004
传 真:023-67126406
招标货物一览表
指标名称单 位指标备 注
氨含量%大于等于99.6
残留物含量%小于等于0.4重量法
水分%-
油含量mg/kg-重量法
铁含量mg/kg-
密度kg/L0.620℃时
压力MPa1.6
沸点℃标准大气压
包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工业液氨吨1300供货时间:2014年2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
备注:以上液氨招标数量为招标方暂定用量,具体数量以招标方使用时段实际需求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