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原于2014年3月8日在《三秦都市报》、《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延安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设计院或设计公司或设计事务所。变更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项目主设计师应具备园林规划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者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高级建筑师。变更为项目主设计师应具备城市规划或园林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变更为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 3 月11 日-2014年3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7号楼6单元202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含节假日)。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20日下午17:00,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7号楼6单元20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