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通勤车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14041025)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招标范围: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通勤车租赁及其相关的服务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3. 近三年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安斌,电话:0951-6971433)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不能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接收现金及电汇缴纳。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注: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联 系 人:朱莎 联系电话:0951-7615578 传真:0951-7615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安斌
电 话:0951-6971433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邮 箱: anbin_shenhua@163.com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投标人近三年3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