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全州县五里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 桂水规计[2012]186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桂财建[2013]295号文 下达了桂林市全州县五里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全州县水利电力总公司 ,招标人为 全州县水利电力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 桂林市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4] 31
号,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全州县五里坪水电站位于全州县城东门湘江对岸。
交货地点:全州县五里坪水电站。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分为5个标段。
Ⅰ标段: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合同估算价23万元;
Ⅱ标段:水轮机、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微机调速器、进水阀门设备采购及(Ⅰ~Ⅴ标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合同估算价328.71万元;
Ⅲ标段: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高低压开关柜、控制保护屏、升压站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合同估算价153.02万元;
Ⅳ标段:自动化元件、辅机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合同估算价31.95万元;
Ⅴ标段:变压器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合同估算价38.64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120 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其中:Ⅰ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生产桥式起重机的生产厂家;Ⅱ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生产水轮机、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微机调速器、进水阀门的生产厂家;Ⅲ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生产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高低压开关柜、控制保护屏、升压站设备的生产厂家;Ⅳ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生产自动化元件、辅机设备的生产厂家;Ⅴ标段投标人须为注册生产变压器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所投标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2)Ⅱ标段还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1)近3年(2011年7月~2014年7月)具有所投标段需求的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2)Ⅱ标段还要求:近3年内(2011年7月~2014年7月)要有施工安装单机2000kW及以上,总装机4000kW及以上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水轮机生产厂家必须要具备数控机床加工水轮机转轮叶片的设备。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4年 7 月 24 日至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发售人姓名:何燕华
发售方法:
(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及项目所在县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及项目所在县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Ⅱ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近3年内(2011年7月~2014年7月)施工安装单机2000kW及以上,总装机4000kW及以上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4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在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公开开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州县水利电力总公司
地 址:全州县全州镇三江路6号
邮 编:541500
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0773-481639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邮 编:541001
联系人:何燕华
电 话:0773-2827137
传 真:0773-2816625
E-mail:gxxinyu@126.com
招标人:全州县水利电力总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