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5】02881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桥式起重机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
EZC-2015-ZX0132
二、项目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桥式起重机
三、采购内容:
类别 品名 数量
桥式起重机 QD型32吨20米 1(台)
四、采购预算:
300,000.00(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六、需求公示
1.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05月15日09时30分止。
2.意见反馈方式:如对采购需求有意见,则提出的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103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3.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4.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潜在供应商名单的报名。
七、征集潜在供应商
征集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4.与采购人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5.除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以外的资质文件材料。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石庆
联系电话:027-87835144
报名电子邮箱:501817274@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13593692555
地址:湖北省黄黄高速公路界子墩超限检测站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意:请将所有报名资料以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如上传多个文档将视同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