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8110038)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860-CGZX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1套、吹扫捕集系统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总有机碳分析仪1套、纯水超纯水器1台等;B分标:海洋自动监测站在线营养盐监测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17:00时止,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本中心将不再提供纸质 招标文件。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咨询电话:0771-5309301.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4.3万元;B分标:0.8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缴存银行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单位联系人:何岩 ;联系电话:0779-6801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柳;联系电话:0771-5309289、530931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