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3机组、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4机组新增检修起吊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指导安装调试、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函如下:
1、标段内容: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3机组、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4机组新增检修起吊。
2、资格条件: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2个及以上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的国内投运业绩(需提供用户盖章的用户报告);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招标人于2016 年4月13日至2016 年4月19(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指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按本公告函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应杭州市税务局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必须提供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采用电汇方式,具体请与标书出售联系人联系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招标人: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标书出售联系人:骆欢
电话: 0571-85364737
业务联系人:汤正楠/郑忆南
电话:0571-85270572/85103130